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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上海****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工程地址
上海市**路****号
签约日期
2004年*月 日
综合通信接入工程合同书
项目名称:****通信接入工程
项目地址:
委托单位(甲方):上海****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乙方):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为了解决上海市****综合通信接入需求,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综合接入通信工程的通局电缆的接入工程。该园区第一期至第五期电话总容量****门,宽带接入****端口;其中第一、二期建筑面积****平方米,电话总容量为****门,宽带为****端口;第三、第四、第五期电话总容量为****门,宽带为****端口。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
项目内容
通信配套系统工程:
1、通局工程:由乙方负责通局电缆的接入工程,通信机房设备安装至总配线架止,提供固定电话和宽带业务,满足园区电话通信需求。
2、园区内通信工程:由甲方负责园区内的通信配套工程。
3、园区楼房层内通信工程:由甲方负责楼层住宅的电缆接入工程和每户接入四芯电话线到用户终端插座。
4、以上通信配套系统工程的所有线路及相关设备、设施的产权归乙方所有。
二、
配套收费及付款方式
1、配套收费: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经(1998)第132号《关于规范街坊内住宅电话通信工程收费的复函》、上海市邮电管理局沪邮电管(1997)财字62号《关于住宅建筑通信配套项目收费补充规定的函》的规定,按照该园区建筑物面积收取每平方米为别墅40元/每平方米,多层20元/每平方米,高层12.5元/每平方米通信配套工程费,该园区第一期面积和第二期建筑面积共为****平方米,一、二期提供电话总容量为****门,宽带为****端口,经双方商定,乙方给予甲方一次性优惠,按照****的标准,收取通局费用:*****,计总价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定后分两次付清甲方承担的工程建设费用:
第一次于合同生效后五天内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70%,为人民币****万元整;
第二次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五天内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30%,为人民币****万元整。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同意在园区内为乙方免费提供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的中心通信机房(具体位置另行确定)为保证通信连续性和安全性,甲方同意免费提供二路380V/30A或220V/25A的交流电源至中心通信机房,并且在通信机房的交流配电箱中留出可供接驳流动发电机的接线桩头。另外提供二跟保护接地以保证设备安全。(具体要求以乙方出具的工艺设计本为准)
2、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甲方需提供施工用电、用水,并协助乙方运营维护人员的进出和工作提供方便,并负责中心通信机房的安全保卫工作;根据乙方制定的设计规范和施工要求负责落实各项工程管理及施工协调事项。
3、按协议规定支付工程款,并提供园区施工图纸。
4、甲方必须在每层楼的弱电井内或相关位置专配一路220V电源供综合通信接入网络设备使用,具体要求以乙方设计本为准。
5、本合同签定时,乙方的投入已充分考虑了第三、第四、第五期的电话容量和宽带端口;在后期工程时应继续与乙方签订建设施工协议。
6、本工程相关设备及线路经甲方验收后,若有人为损坏,由甲方负责承担相关维修费用。
四、乙方责任
7、乙方负责实施通局光缆的接入工程,通信机房设备安装至总配线架止,提供固定电话和宽带业务。
8、根据甲方要求,应在甲方房屋交付使用前完成整个通信工程,保证甲方的电话使用和宽带业务的开展。
9、通信的工程资费标准,根据国家统一标准,由乙方负责解决。
10、
园区内甲方施工的通信配套工程,乙方负责监理和验收,以确保工程质量。
五、争议与保密条款
a)
双方在实施本综合通信工程中,如有争议和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时,经双方友好协商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同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b)
双方在本协议合作过程中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双方一致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内容泄露给第三方。
六、违约责任
c)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有违本合同中的任何一条款而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违约的一方应承担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d)
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违约,双方都不承担责任,待影响消除后继续履行。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
签订日期: 2003年9月日
乙方: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代表签字 :
签订日期: 2003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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